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3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质量强国战略,夯实计量基础,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优化计量服务,强化计量监管,推动嘉兴计量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智造创新强市、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提供计量基础支撑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计量创新能力取得突破,计量服务效能持续增强,计量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市域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建成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60项以上,建设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家以上,注册计量师执业人数达到100人以上,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能力覆盖率达到84%。
到2027年,计量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建成先进测量实验室1家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75项以上,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1000家以上。
到2035年,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度提升,社会各方计量溯源性意识得到显著增强,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计量发展新格局,计量事业发展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二、加强计量科技创新,助力建设创新型城市
(三)加强计量数字化研究及应用。着力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探索开展计量标准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改造研究,加快推进实验室数字化转型,构建计量器具测量结果自动采集系统,大力推广检定和校准原始记录及证书报告数字化。加强对计量数据统计、分析和利用,发挥计量数据在指导生产、风险预警、科学监管等方面作用,推动计量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科学规划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制定全市量值传递溯源体系能力提升计划,统筹全市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实施计量标准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市、县两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改造升级力度,提高智能化水平,形成高效量值传递溯源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构建良好计量科技创新生态。加强计量技术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研合作与科技交流,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专业、重点项目的合作研究,构建“检学研企”相结合的计量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计量重大科研项目支持,促进计量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完善全市计量科技创新平台,发挥计量科技创新对其他领域创新的推动作用,逐步建立计量创新需求快速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三、扩大计量服务供给,助力质量强市建设
(六)推进制造业重大技术攻关。围绕培育“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行动,开展先进制造业生产关键环节核心计量技术攻关,实施工业强基计量支撑计划,突破制约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计量技术瓶颈,攻克计量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共性关键技术难关。重点开展计量关键技术和方法研究,加快相关计量标准建设和升级,提高测量能力和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七)助力产业竞争力提升。立足嘉兴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聚焦嘉兴重点发展产业领域,构建完善产业计量体系,实现计量技术与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进一步夯实产业计量基础,提升产业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产业计量基础再造工程,推动企业重视计量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测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效益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具有嘉兴优势与特色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八)支撑美丽嘉兴建设。健全碳达峰碳中和计量体系,加强碳排放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探索开展碳排放计量审查试点。加强能源、水资源、环境监测等领域计量数据分析利用,建立完善资源环境计量体系,助力减污降碳协同体系构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产品能效水效提升工程,加快推进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工程建设,聚焦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依托创新平台载体,引导和培育能源资源和环境计量服务市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九)服务平安嘉兴和健康嘉兴建设。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防御计量保障体系,强化交通安全、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等领域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强公共卫生领域计量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疾病防控、生物安全、精准医疗、生命救治与监护、生物医药等领域开展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支撑构建全民全程健康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计量能力建设,夯实现代先进测量基础
(十)加快计量技术机构建设。着力实施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市、县两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公益属性,满足民生计量需求,确保政府法制计量任务执行以及量值传递工作正常开展。增加强制检定所需计量检定设备和运行投入,提升计量检定机构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计量校准测试服务业,培育一批计量校准测试服务品牌,推动计量校准测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计量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行动,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建设平台和区域合作项目,加快培养一批专业知识精、业务能力强的高层次、复合型计量人才,加大领军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强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培养计量监管人才,探索建立首席计量师、首席工程师等聘任制度,树立计量英才和工匠典型,不断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
(十二)完善企业计量体系。强化企业计量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计量投入,推动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测量管理体系。择优选树工业计量示范项目,引导企业从计量器具管理转为测量数据管理,提高关键环节测量水平。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支持链主企业联合产业链各方建立产业计量技术创新联盟,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为支撑质量强市建设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十三)支撑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推动计量科技服务、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区域计量支撑体系与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协同发展,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健全面向产业行业的“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系统、全链条整体技术服务。推动和鼓励企业建设以产业技术应用为需求导向的质量基础设施,实现计量测试服务从单一测量向多元应用转变、从器具管理向量值保障转变、从符合性评价保障向创造性引领转变,有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推进计量现代化治理,提升计量监管水平
(十四)深化计量监管制度改革。依法实施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贯彻落实《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在电力计量、水资源监测等重点领域加快探索建立智能计量器具实时监控、失准更换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新型监管制度。建立应对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计量管理预案,组织成立计量应急响应小组,解决突发计量问题。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坚守计量安全底线,建立覆盖监测、预警、处置等关键环节的计量风险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
(十五)强化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实施计量惠民工程,优化民生计量服务,加强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电力通信、物流配送等民生领域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医疗卫生、公平贸易、安全防护、生态环境等领域强制检定能力建设,开展放心计量行动,对加油站、集贸市场、餐饮业、商店和眼镜店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定量包装商品、民生计量器具质量、家用产品能效水效等的计量监督。加强粮食收储、流通、供应各环节的计量监管,强化乡村民生计量保障,推动计量技术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
(十六)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通过计量器具智能化、数据系统化,积极探索打造新型智慧计量体系,研究建立新型监管方式,由现行单一监管模式向状态评价、大数据实时监控、抽样检定、在线检定等多元化监管方式转变,不断提升监管水平。鼓励有能力的计量技术机构建立智能计量管理系统,推动设备自动化、数字化改造,打造智慧计量实验室。宣传推广智慧计量理念,推动计量产业相关企业开展计量检测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质量控制与智慧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七)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选树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推进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计量校准市场监管,规范计量校准服务行为,在全市逐步形成企业自我承诺、政府部门推动引导、社会各界监督的“三位一体”诚信计量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十八)加大计量执法力度。加强计量执法协作,规范市场计量秩序,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网络平台、新市场业态等领域计量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计量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强化信息共享,推进“简案快办”,提升执法效率。强化法治计量宣传教育,扩大法治计量影响力,提高社会公众计量维权意识,助力法治嘉兴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六、保障措施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计量事业发展的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计量发展重点,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完善政策保障。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支持,加强计量基础设施、计量标准、标准物质、计量数据等能力建设,强化计量监管能力,发展改革、科技、人力社保等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投资、科技和人才保障支持政策。加强计量工作经费保障,公益性计量工作经费所需按规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计量事业发展和服务民生提供支持。
(二十一)加强计量文化建设。加强计量基础知识普及教育和宣传,充分开发利用全市计量实验室开展计量科普宣传,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建立面向社会开放的计量科普场馆。开展计量科普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将计量理念融入生产生活,为推动计量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十二)细化考核评价。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按照责任分工,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市级有关责任部门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