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4
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省、市政府有关部署,进一步规范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专营设施改造工作,更深层次地服务好工作大局,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7家单位,共同出台了《城镇老旧小区专营设施协同改造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通过惠企政策,鼓励和引导青岛市专营单位参与改造,使专营设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指导意见》的实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积极作用。
领域广,涵盖专营设施的内容全面
《指导意见》涉及入户端口以外的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设施设备改造。由于青岛市辖区内的专营单位较多,且各家的经营模式及设施现状不一致,给统筹协调工作带来一定困难。针对这类情况,市工作专班相关负责同志多次带队深入一线调研,先后组织了两次座谈会,开展了三轮征求意见工作,并对相关意见进行采纳和解释沟通。最终各方达成共识,形成领域广、内容全的《指导意见》。在立足当前改造实际的基础上,涵盖5G网络、智慧水务、智慧能源等新基建的长远考虑。
模式新,调动专营单位的积极性高
《指导意见》中,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及有线电视等专营单位在出资及改造模式上可根据小区不同现状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参与改造。其中,通信和有线电视改造可利用小区内现有通信管道实现多家单位共享,有效节省了政府和企业的改造成本;供水、供气及供热单位可按照特许经营区域统筹整合改造内容,作为专营设施改造的实施主体,单独争取有关政策。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让专营单位灵活选择改造模式,从而充分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
保障好,落实专营改造资金有渠道
针对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设施,《指导意见》明确由专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营单位的,政府根据各专营单位不同的经营状况,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明确专营设施改造的资金保障,并给予参与企业最大限度的政策及资金支持。目前,通信建设方面,根据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各通信单位预留专项资金,保障改造计划顺利进行;水、气、热建设方面,各专营单位对辖域内专营设施开展统筹规划,为争取2022年中央奖补资金打好前战。
分工清,形成专营设施的长效治理
城镇老旧小区建设三分建、七分管,建管并重。为此,《指导意见》明确专营设施改造的实施步骤及后期运维管理。各专营单位从施工到验收,再到运维,分工明确,实现全过程参与,将专营设施改造的“最后一公里”打通。截至目前,青岛市各通信、有线电视专营单位已完成小区内现状管道的梳理工作,水、气、热等专营单位与各区市积极开展联动工作,为推动构建青岛市专营设施完善、管理有序、协同共治的管理体系奠定基础。(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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