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我市召开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就关于天然气实施分档气量、分档气价的阶梯气价进行听证。
目前,我市天然气用户已达44万多户,其中壁挂炉取暖用户达4.6万多户。此次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范围包括所有通过天然气管网供气的城镇居民生活用气,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户居民。对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家庭用户安装的气量表为计量单位。每户按3口人计,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年各档阶梯气量基数分别增加150、200、200立方米。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不实行阶梯价格。
阶梯气量设置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气量,原则上覆盖85%(国家和自治区均要求是80%)居民家庭,每户每年生活用气量450(含)立方米以下,天然气独立采暖用气量2500(含)立方米以下。
第二档气量,原则上覆盖95%居民家庭,每户每年生活用气量450-600(含)立方米,天然气独立采暖用气量2500-2800(含)立方米。
第三档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每户每年生活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天然气独立采暖用气量2800立方米以上。
在实际计算时,壁挂炉采暖用户享受的是普通用户生活用量和壁挂炉用量之和,全年用气量分档从2950立方米起步,第二档为2950立方米至3400立方米,第三档为3400立方米以上。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按自治区确定的现行居民用气价格1.82元/立方米执行;第二档气价,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价格水平与第一档保持1.2倍的比价2.18元/立方米执行,每立方米提高0.36元;第三档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的原则确定,价格水平与第一档保持1.5倍的比价2.73元/立方米执行,每立方米提高0.91元。
阶梯气价计价周期以年度作为计量缴费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据市发改委对实行阶梯价格对用户的影响分析结果显示,居民用气在第一档范围内的,不增加支出;如果在第二档范围内,以普通用户最高用量600立方米计算,每年增支最高不超过54元,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气以第二档最高用量2800立方米计算,每年增支最高不超过108元。
参与听证会的共有23人,包括专家,市城建委相关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等到。据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任翠玲介绍,市发改委将根据此次听证会与会代表的意见,形成最终听证报告,15天之内上报自治区发改委审批。 来源: 包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