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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气价改革瞄向“两头放开”

发布时间:2015/10/22

 

    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提出要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制定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
这一消息再次引起了市场对于天然气价改的多种猜测,多名业内人士表示,改革的下一步重点将涉及完善天然气定价机制、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加快建设上海天然气交易市场以及实现管网设施独立等多方面内容。
虽然《意见》没有针对天然气价格改革提出具体时间表,但从整体目标来看,《意见》明确了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市场普遍预计,《意见》发布后,天然气价格改革将提速。
 多项改革未达预期
  本轮价改思路可从之前的试点中略窥端倪。2011年,广东、广西进行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具体做法是,由“成本加成法”改为“市场净回值法”,即将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与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商品价格挂钩,在此基础上倒扣商品物流成本(如天然气管道运输费)后回推确定天然气销售各环节价格。
2013年7月,我国实施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其中,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的水平,而存量气价格分3年实施,计划2015年调整到位。去年以来,国际油价持续下跌,如今的原油价格还不到去年巅峰时期的一半。
相比之下,仍然实行政府定价的天然气逐渐失去了价格优势,市场份额大幅缩减。
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从4月1日起将存量气价格上调0.04元,而将增量气价格下调0.44元。至此,我国存量气、增量气价格实现基本并轨,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的“三步走”目标终于完成。不过,目前实行的“市场净回值法”并不完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气体清洁能源发展”课题组郭焦锋撰文称,目前的市场格局,必然造成现行政策确定的门站价最高限价基本上代表了各省的气源价格。研究结果表明,这种价格水平比生产成本高约30%,具有较大的盈利空间,造成了对下游产业生存空间的挤压,不利于大幅提高天然气的消费比重。
  管网独立势在必行
  “很多改革目标实际上都没能实现。”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告诉记者,2013年提出增量气按可替代能源合理比价的方式定价,但直到现在这一方式都没有真正落实。他认为,增、存量气调价只是有所进步,距离真正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还有很多工作。《意见》提出,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董秀成认为,要真正理顺天然气价格,至少应建立类似于目前成品油定价机制这样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市场净回值法”,让天然气价格真正可以体现市场波动,这将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之一。《意见》还提出,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从基本原则来看,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与目前正在实施的电力价格改革思路完全一致,但一个关键的区别在于,电力体系中有国家电网作为较为独立的输配企业,而我国天然气领域并没有类似的机制。
中国石油规划总院油气管道工程规划研究所副所长杨建红介绍,由于中石油、中石化都是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央企,其油气管网与自身的销售市场已绑定。即便在某个时期内,管网有富余闲置的情况出现,但为了保住自身的销售市场,两家大企业都不愿意主动向第三方开放管网设施。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在下一步油气体制改革中,成立独立的天然气输配企业势在必行。杨建红认为,从根源解决问题,需要推动管网设施的独立,让这部分资产成立独立的公司,管输费由国家定价,向能源供求方提供公平的输送通道。   来源:博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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