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2/07
蓬江、江海两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日前召开,会议持续了近三个小时。多名代表围绕调价幅度、成本计算等问题发表了意见。有消费者、企业代表提出,两个听证方案都是涨价,而且“幅度过大”,个别类型水价调价后比珠三角许多城市要高,“与江门经济水平并不相当”,“即使因为成本问题要上调水价,幅度也应调低”。
原因
五大因素影响水价成本
据有关方面介绍,受政策性等因素的影响,影响水价的因素主要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提高、省在自来水中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变压器容量电价调升、因国家提升水质监测能力需增添的设施以及新建西江第三制水系统5项因素。
首先,由于省上调了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自来水公司水资源费全面提高,由原来的工业用水0.025元/m3、非工业用水0.02元/m3提高为0.12元/m3,导致以西江作为原水的供水成本每年增加1300多万元,单位售水成本达到0.15元/m3。另外,由于省自今年6月1日开始按实际取水量0.03元/m3的标准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由此造成供水成本增加0.04元/m3。
其次,由于从2009年11月20日起,江门市自来水公司的变压器容量电价从18元/KVA调升至23元/KVA,影响供水成本增加0.01元/m3。
再次,国家新的水质标准于2006年发布实施,对水质的监测项目由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为此,不但要增配监测仪器,还要建设扩建实验室场所。广东省建设厅要求珠三角8个城市(包括江门)的供水企业在2012年前必须达到106项水质监测能力。经测算,自来水公司在原有的基础上还需要投入1600多万元,造成供水成本增加0.01元/立方米。
最后,根据城市未来的用水增长和滨江新区的用水需求,市自来水公司于
2008年底启动了新的第三制水系统建设(建设期一般需要2—3年),预计总投入成本11165万元,到了2011年正式运行后新增供水成本为0.10元/m3。
“市自来水公司2007、2008年净资产利润率都在2%左右,远远低于省规定的8%—10%。”江门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主任科员陈启生陈述说,特别是在2009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以后,2009年的净资产利润率只有0.06%,如果不进行水价调整,其净资产利润率将呈现负数,将会对江门市供水事业持续正常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也不利于市自来水公司向市民提供优质的供水和服务。
方案
三类水价最终调整幅度基本相同
听证会上讨论的两套价格调整听证方案,第一套是采取一次听证、分两步实施的办法,分别在2011年及2012年按计划分步调整水价,最终达到综合平均水价由现行的1.34元/m3
调整到1.66元/m3(含税,下同)。第二套方案是水价调整一步到位。综合平均水价由现行的1.34元/m3一步调整到1.65元/m3,调升幅度达23%。
对比两个方案后,记者发现居民水价、工业水价、经营服务水价三类的最终调整幅度都一样(居民水价由1.20元/m3调为1.50元/m3;工业水价由1.35元/m3调为1.82元/m3;经营服务水价由2.10元/m3调为2.45元/m3)。两个方案调整后的综合平均水价相差0.01元,主要是体现在行政事业水价和特种水价上:行政事业水价,方案一由1.80元/m3调为2.50元/m3,方案二则调为2.30元/m3;特种水价,方案一由4.00元/m3调为4.40元/m3,方案二则调为4.30元/m3。
在备受社会关注的低收入家庭方面,水价调整后将继续实行用水优惠政策。拟将现实行每人(户)每月免收5元水费,改为每人(户)每月免收5吨水费,以确保低收入家庭不受本次调价的影响。
影响
工业用水第一大户或年增成本141万
对比五类水价调整前后的差额,记者发现调整后涨价最少的居民水价都上涨了0.3元/m3,最多的行政事业水价(方案一)甚至上涨了0.7元/m3。
但在介绍水价调整后的影响时,市物价部门表示,除了少数以自来水为主要原料的工业企业外,企业用水成本占生产(经营)成本的比重一般不超1%,水价调整后对他们的影响很小。该局对几个用水大户因水价调整而会造成的成本影响进行了计算:在工业行业,以在工业用户中用水量排第一位的荣信电路板有限公司为例,其2009年用水量为3008019立方米,按照方案一:第一年增加用水成本75万元,调增水费额占总成本比重的0.1%,第二年增加用水成本66万元,调增水费额占总成本比重的0.09%。按照方案二:该公司每年要增加用水成本141万元,调增水费额占总成本比重的0.19%。
在经营服务类行业,以用水量在该行业中排名第一的逸豪酒店为例,其2009年用水量为648791立方米,按照方案一:第一年增加用水成本13万元,调增水费额占总成本比重的0.19%,第二年增加用水成本10万元,调增水费额占总成本比重的0.15%;按照方案二:该公司每年将增加用水成本23万元,调增水费额占总成本比重的0.34%。
对居民而言,按市区每户月均用水量14立方米计算,调价前每户月均水费支出约为17元。按照方案一,将分成两年调整,第一年每户每月支出增加2元,第二年每户每月支出再增加2元。按照方案二,则每月每户支出直接增加4元。
自来水公司
“天意弄人,请代表多多包涵”
在发表听证意见的环节中,自来水公司的代表率先发言。“正是由于我公司多年来在内部挖潜改造方面的努力,消化了2005—2008年以来电价等各种生产要素价格上升带来的影响。”该代表还说,在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对经济和供水行业造成很大冲击,在市区用水量下降的情况下,该公司通过挖潜改造、节能降耗等克服了各种困难,没有立即提出调价申请,而是选择了与社会共渡难关。但进入2009年后,由于资源性、政策性收费的价格大幅提升,公司在内部挖潜的努力已经无法克服这些刚性成本的影响,公司的供水成本大幅增加。现在的水价已不能补偿供水成本的增加,水费作为自来水的唯一收入来源,已经无法支持公司进行再生产。
“我们早在今年初,5月、7月就分别向市物价部门提出了对水价进行调整的申请。天意弄人,目前碰上不利的形势,请代表多多包涵。”他表示,该公司赞成方案一的调整,因为分两步实施的调整,比较符合当前社会经济环境。
物价部门
“召开听证会与马上提价不是划等号的”
因为有代表在发言时提出,目前恰逢国家提出严格控制价格上涨的敏感时期,推出水价上调的措施是否不太适宜。对此,江门市发改局副局长吴子强在小结时作出了解释。他表示,召开听证会与马上提价不是划等号的。目前,国家和省对价格的确有严格控制,“但资源性的调价除外”。而且,刚性原因导致水价调整难以避免,听证会早晚要开。他认为,在困难时期召开听证会,听到的意见会更加深刻,更加能体现民意的方向。
“对听证会参加人提供的建议,我们会结合当前国家的物价调控政策和江门市区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尽量做到统筹兼顾各方。”他表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诉求是矛盾的,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从有利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该部门一定会认真研究、吸纳大家的意见,对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按规定上报市政府。
纵深
◎焦点1
水价上涨幅度是否过高?
“涨价幅度太大了。工业用水涨价接近0.5元,这个幅度是否有点高?”来自荣信电路板有限公司的企业代表李俊说,该公司对提价不是很赞同。因为目前电子行业发展并不乐观,在此时加水价,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
听证代表谢瑛珠则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考虑广大企业的压力。因为现今市场物价暴涨,企业经营越来越困难,市民对物价上涨都很无奈。自来水作为生活必需品,价格调整对市民和企业来说有重大影响,希望有关部门慎重考虑加价问题,让加价更加人性化一点。
逸豪酒店代表刘战对服务行业水价起点高,与居民水价差距较大提出了异议。他说:“中山和肇庆进行水价调整以后的水费比我们现行的都要低,如果调整差距挺大的,所以建议服务行业是否在调整过程中或者不作调整,或者调整幅度在10%以内较为恰当。”
来自消委会的听证代表范练也提出,现时江门市生活用水消费,还与排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挂钩,因此这次调整幅度应该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虽然方案对居民水价影响可能一个月只是增加了4元支出,但其他工业、商业水价调整后,会把这部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特别是发廊、洗车等用水多的行业,所以水价上涨对消费者的影响绝对不止每月4元。“而且现行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同比周边地区,位置还是排得比较前。按照江门市生活水平和发展水平,建议居民水价由1.2元/m3调至1.3元/m3较为合适。”
调价后江门自来水价格在珠三角九市中处于什么水平呢?据物价部门介绍,按照方案一调价后,江门综合水价
1.66元,在珠三角城市中排在第6位;工业水价1.82元,与佛山并列第5位;居民水价1.50元,与惠州并列第4位;经营服务水价2.45元,排第4位。
“(价格)上涨没有考虑与周边地区的比较,没有考虑企业应当承担的节能降耗、改善管理的责任。”来自五邑大学的专家学者代表刘联辉表示,通过对比后发现,价格调整后江门的经营服务水价都已经达到珠三角发达城市的水平,甚至高于佛山、东莞,对企业经营环境改善,乃至对江门产业转移、招商引资都可能是不利的。
因此,不止一位代表提到,希望能从政府提供资金扶持、企业自身挖潜改造等方面缓解自来水公司的成本压力,切勿将所有压力都转嫁给消费者承担。
◎焦点2
第三制水系统建设费用是否应由消费者埋单?
听证会另一个焦点是第三制水系统是否该计入成本的问题。企业代表夏冬甜就表示,因为物价部门审核的企业成本里面包括了“累积折旧”部分,如果将建设第三制水系统的费用纳入水价调整的成本因素中,若干年后进行水价调整,这些系统的折旧费用又成为企业成本,消费者是否就要为这个设备付两次钱?
“固定资产的投入即实验室建设和第三制水系统,目前还未形成固定资产,现在就开始计入成本,有可能出现两次计入成本的情况。”五邑大学代表刘联辉表示,提前分摊会加重消费者的负担,“而且消费者并没有取得实惠,却承担了建设成本,是否不太合理?项目建成之后,还是会带来一定收益,是否应该现在全部提前分摊值得考虑。”
对于代表担心的重复收费问题,城建集团代表则表示,这一次是把水厂的建设和化验室建设按每一年的折旧进行了量化计算,但这笔钱不是调价后能马上收回来的,也是按照年限折旧,每年在水费中收回来的,所以不存在重复收费的问题。
“第三制水系统的加入是扩大了自来水公司的产能,不应该计入各种涨价的成本当中。”荣信电路板有限公司的代表认为这样进行成本计算不合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公司如果要增加第三期厂房,那投资金额会计入现有产品的成本当中去吗?肯定不可能。”他表示,希望自来水公司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问答采撷
政府提供政策扶持没有直接资金支持
夏冬甜:水与电、公路是城市建设最基本的要求吧,政府没有投资吗?
市财政局:自来水公司是城建集团下属公司,市政府没有直接资金投资支持,但在政策上给予了扶持,主要体现在两点:第一,在自来水水厂土地划拨上给予了支持,管网用地全部划为公共设施用地,对管网建设没有收取任何相关费用,目前自来水公司建成管网达到900公里,占国有划拨土地的300多亩;第二,市政府没有下达自来水公司上缴任务,自来水作为市直授权垄断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有一定的效益。在市政府的扶持下,自来水公司的净资产已经达到3.9亿元。
调价幅度考虑到了税收及企业合理利润
夏冬甜:将几个成本上涨因素对应的量化影响相加,每立方米的水也只是提升了0.29元成本,为何水价上涨幅度都是三毛、四毛、五毛那么高,目的是否为了提高净资产利润率?
市物价局:成本增加后要计入销售价格中,就还会产生税收的问题,如果加上税收和适当利润,幅度自然就到了三四毛。而且国家、省要求国资独有的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可以达到8%—10%。现在他们的利润远低于此。为了让企业能发展,而且市民能享受到优质的服务,所以必须要给企业预留一定的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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