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9/10
我省计划实施“供暖基础费” 即便是不交采暖费的房子所有者,也需缴纳一定的“供暖基础费”
晨报讯(记者 张毅)未来,冬季停暖的房屋可能也会向居民收取“热损失费”。
昨日,从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冬期施工和供暖工作会议获悉,我省计划实施“供暖基础费”,即收取“热损失费”,确保更多居民权益受到保护。
省政府正在对供暖基础费工作调研和协调
细心的市民可能会发现,在冬季取暖过程中,往往是自家的暖气不热,不交采暖费的邻居家也不是非常冷。事实上,这是交采暖费居民家中的热气向周围扩散,让不交采暖费的居民借了光。
如今,这种情况将会在我省有所改变。省政府有关领导在昨天的会议上透露,我省计划实施“供暖基础费”工作,即便是不交采暖费的房子所有者,也需要缴纳一定的“供暖基础费”。
目前,省政府正在对供暖基础费工作进行调研和协调。会上透露,这是我省未来实施供热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
供暖公司处在多买煤、少收费的被动状态
事实上,实施供暖基础费工作,缘于供暖的特殊性———热传导。
“蹭热”家庭不仅让上下楼的邻居头疼,也让供暖公司犯难。来自省住建厅的信息显示,我省去年储煤率达到109.9%,同比提高了7.8%。沈阳市某大型供热公司宣传部李部长说,在供暖期,沈阳居民家室内温度为18℃,每年供热面积基本都是固定的,交费的家庭越少,散失的热量就会越厉害,供暖公司就处在多买煤少收采暖费的被动状态。
目前,沈阳市正式出台了有关政策,新式小区都需要安装热计量装置,为未来热量科学收费提供了必要的前提。而对于大部分的老旧小区,完全按照热计量收费则是很难,如果实施“供暖基础费”,将可以兼顾交纳采暖费居民和供暖公司的利益。
不交“热损失费”
再开栓要收费
目前,长春市已经实施了供暖基础费工作,即便是冬季不居住的房屋,也需要交纳20%的采暖费。
对不交“供暖基础费”的,长春市实施了对暖气管线进行封闭,等到再实施供热时,再收取开热费用重新供热。本报记者 张毅
附:国内外实施的热损失费比例
长春市 20%
哈尔滨市 20%
通辽市 25%(地热用户35%)
西安市 30%~60%
国外 一般是按照房屋面积收40%~50%的基础热费
据《生活报》 《科尔沁都市报》 《华商报》 《东亚经贸新闻》
要能报销供暖基础费就好了
本报记者昨日就最新的供热体制改革采访了一些沈阳市民。他们对于“供暖基础费”问题看法不一。
媒体工作者房女士:我和老公家有4套房产,房子有时候出租,有时候不出租,冬季还要交“供暖基础费”,确实是一大开支。
某高中教师魏女士:不住人就不该交采暖费。
某公交公司赵先生:要交就大家一起交,最烦别人损人利己,我家暖气不热,修了也不好的问题,也让蹭热的吃点苦头。
某民企公司刘女士:如果要是能报销供暖基础费,这倒不失是一个好办法。
记者 张毅
与“不用热,不交费”的热改思路不符
2007年11月《燕赵都市报》刊登了《40%热损费,缴得冤不冤?》一文后,承德、保定、唐山、石家庄等多个城市读者打来电话,对40%的热损费问题纷纷发表见解。
保定市市民杜新玉:热量既然是商品,就应该有商品的属性,使用就交钱,不用就无须交钱。有关部门主张收取热损费的原因居然是“你不用热量,热量也消耗到你的房间去了”,热量被耗损不是业主的错误,而是开发商没有使用节能环保材料,如果问责,也应该追究到开发商那,而不是把这个责任强加给业主。
匿名读者:我们推行分户用热、计量收费的目的是为了增加用户用热的自主调节权,但即使由于各种原因整个取暖期不用热,还要向供热企业交纳“固定部分”的费用,这显然与“谁用热,谁交费;不用热,不交费”的热改思路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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