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8/16
本报讯(记者石玉龙实习生魏小艳)今年起已实施了供热计量改造的居民楼将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凡是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的居住建筑的热计量设施一律按分户计量标准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予供暖。8月13日,记者在榆中县召开的兰州市推行供热计量改造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兰州市将加大供热体制改革力度,计划将榆中县供热分户计量改造成果向全市推广,并制定了《2010年兰州市大型公共建筑及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方案》,力争在今年供暖季前完成供热分户计量改造300万平方米,并在两年内全面完成全市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榆中供热分户计量每户每季节约暖费300多元
据介绍,在资金筹措上,榆中县采用改革现行按面积收费的收费方式。根据用户实际情况协商缴纳改造费用,困难用户暂不缴纳,改造费用全部由供热单位统筹(主要是银行贷款),政府贴息补助,改造后用户仍按面积缴纳取暖费,将计量缴费比面积缴费节省出的部分五五分成,返还用户的五成转入下年度热费,供热单位收取改造费用后,用户将开始按计量进行缴费。其他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住户,改造费用由用户按8元/m2承担,业主一次性缴清改造费用后,直接按计量缴费。目前榆中县热计量用户在满足自身用热需求前提下,用户凭平均热费支出比按面积缴费减少18.3%,受益面94.7%,平均每户节约取暖费300多元。
目前,榆中县已成为全国北方城市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的学习基地,而兰州市整体实施步伐却落后于部分北方省会城市。
兰州今冬采暖季前完成分户计量改造300万m2
在会上,兰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吴继德强调,今年起,兰州市三县五区都要将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节能减排工程来抓。为此,兰州市确定2010年的供热分户计量改造任务是300万平方米。包括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100万平方米,其中,城关区50万平方米,七里河区20万平方米,安宁区10万平方米,西固区10万平方米,兰州高新开发区1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200万平方米,其中,兰州市热力公司130万平方米,榆中县20万平方米,永登县10万平方米,皋兰县20万平方米,红古区20万平方米。另外,依据建设部的要求,从今年起兰州市将在两年内全面完成全市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就此,吴继德强调,兰州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要率先进行改造,实现一个单位一个表的分户计量。《改造方案》提出,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将会同市物价部门,在2010年采暖期前制定兰州市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标准,使供热体制改革有实质性突破。据了解,目前兰州市除了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任务的13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今年可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外,根据《改造方案》要求,兰州市今年新增供热分户计量改造300万平方米也有望实施这一新的计费方式。
2007年10月1日后竣工楼盘今冬“分户”供热
会议提出,对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的居住建筑的热计量设施,按要求进行供热分户计量标准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予供暖,并督促建设开发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分户”改造费用拟由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
就备受关注的供热分户计量改造费用由谁来出的问题,会议只是提出了通过政府、企业加住户“三位一体”落实的原则,具体如何分摊还没有明确。根据《改造方案》,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资金由市(县)区财政筹措50%改造资金给予补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资金,国家补贴16元/平方米约占60%,剩余40%由地方财政补贴。但由于兰州市财政无力进行配套,只能通过各建设单位、供热单位及热用户采取各种措施筹措改造资金,并引进能源合同管理机制进行市场化运作,以解决资金紧缺问题。究竟如何进行改造经费的筹措,相关部门正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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