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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居住建筑供热将部分按热量计量收费

发布时间:2010/07/30

     7月29日,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建委燃气热力办公室获悉,日照市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今年采暖期将有25%的居住建筑按热量计量收费,面积达到140万平方米,2011年改造面积不低于50%,2012年将全部改造完成,所有居住建筑全部实行按热量计量收费。

    据悉,去年以来,全市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家下达的5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45.1万平方米,安装热计量表2500多块,并已选择部分小区进行了模拟运转。

    今年以来,建设和物价部门赴河北唐山、承德等地进行了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出台了两部制热价收费政策。市政府印发了《日照市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了供热计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日照市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这些都为加快我市的供热计量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日照市建委燃气热力办负责人介绍,今年是国家在北方采暖地区停止按面积收费、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第一年,全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持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装置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供热分户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装置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的原则。

    从今年采暖期开始,全市所有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热量计量收费,所有非居住建筑,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按实际用热量计量收费。目前所有在建和即将交付使用的新建建筑必须安装供热计量装置。(范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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