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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前 运城供热区域全部采用热计量收费

发布时间:2010/07/15

    用多少热,掏多少钱,这一直是市民的愿望。昨日,记者从运城市供热供气办公室了解到,市民的这一愿望即将变为现实,运城市已经排出计量供热时间表,2012年以前,市区供热区域将全部实现计量收费。


    热计量是指城市供热系统中,对供热介质从热源得到的热量或用户消耗的热量所进行的计量。热计量的目的主要是确定生产或消耗的热能量,从而监督和计算热源设备的效率或作为向热用户收取用热费用的依据。城市供热系统节能是建筑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节能力度和措施的加大,按照采暖面积收费已经不能适应节能形势,而且市民的意见也很大。为此,运城市供热供气办公室多方考察,结合运城实际,决定今年首先在运城中心市区部分集中供热区域实行按热计量收费,2012年全市实现按热计量收费。

    运城市区热计量的实现时间表为:2010年10月底,中心城区供热计量改造完成60万平方米;2010年开始,所有新竣工交付使用和完成节能改造的项目,全部取消按面积收费,一律实行按热计量收费;2010年中心城区铁路以南既有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1年,要全部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07年10月至2009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和完成改造的既有建筑,到2012年要全部过渡为按热计量收费;在“十二五”期间,已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要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运城市供热供气办公室主任董志强说,此次供热计量改革将以科学合理供热、满足群众需求、推进节能减排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用户配合的原则,确保供热计量改革按照目标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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